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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三月春“锋”,弘法治正气】隰县法院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05 16:23:12 打印 字号: | |

为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精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助力平安隰县。3月5日,在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隰县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传递司法正能量。

街头普法  追“锋”不停

隰县法院干警走上街头开展“迎三月春‘’,弘法治正气”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法律宣传单及现场解答的形式,围绕防范非法集资、反有组织犯罪法、平安建设、反电信诈骗等多方面内容开展普法宣传。对群众最为关切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中,干警们热情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用实际行动传承了雷锋精神,为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

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锋”座谈  畅谈感想

召开干警思想交流座谈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穆耀瑛带领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详细介绍了雷锋同志的成长历程和光荣模范事迹。

青年干警们深刻领会了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学习了为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享交流思想感悟,就如何在新时代发扬和传承雷锋精神踊跃发言,从不同的视角展现了青年干警的理想信念与责任担当,给出了独属于青年干警的答案。穆耀瑛表示,雷锋精神内涵丰富,是为人民服务、甘于奉献、乐于助人、敢于吃苦的代名词,是一种“钉钉子精神”。希望青年干警们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继承和发扬雷锋精神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中,做新时代“雷锋式”法院干警,为推动隰县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月春风轻拂面,雷锋精神溢海棠。隰县法院将继续传承弘扬雷锋精神,深刻领悟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回应好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用实际行动弘扬雷锋精神,传递司法正能量。


 
责任编辑: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