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隰县法院涌现出一批批先进典型。他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汗水和心血敲响公正判决;他们抛洒热忱、勇立潮头,以创新和进取之心投身司法事业;他们惩恶扬善、服务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非凡业绩。
用典型说话,用榜样领航。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院风,隰县法院推出专栏“身边榜样”,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干警奋发向上、勇于担当,展现新时代法院人的精神风貌。
张鹏,男,198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参加省公务员考试进入隰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法官助理、执行局副局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员额法官,现任立案庭庭长。他在这些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的忠诚和汗水,展现了新时代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风采。
努力学习、勤勉奋进,当好新时代“追梦人”。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张鹏同志不断加强学习,努力进取,从一名法官助理逐步成长为审判执行一线骨干法官。他在工作中能够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在学中实践,在实践中创新,勤勉奋进,多方面培养自己运用法律和处理各种案件的能力。曾被隰县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政法干警、共青团临汾市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当好诉讼服务“多面手”。立案庭作为法院的前沿重地,被称作法院“第一窗口”,是人民群众了解法院、表达诉求、寻求司法帮助的窗口。自担任立案庭负责人以来,他每天都是提前到单位,总是最后一个才离开,从咨询答疑到立案登记,从诉前调解到诉讼保全,从排期送达到繁简分流、从司法鉴定到涉诉信访,从诉服平台到案件管理,工作看似平凡简单,实则繁杂、琐碎、面广,他严谨细致的完成着每一项工作任务,用自己的辛勤和智慧默默的擦亮着“第一窗口”,全力以赴的做好各项工作。
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自担任立案庭负责人以来,他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多元调解,与分管院领导主动联络、接洽各单位、乡镇、社区党组织,先后在18家单位建立了诉源治理中心工作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烦恼。在审判工作,他以和谐司法理念为指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审理每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力争做到公平正义、案结事了。张鹏同志性格温和、沉着冷静,坚守原则和底线,他用自己的真心、诚心、责任心巧解矛盾,公正执法,赢得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张鹏同志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不管身在哪个岗位,他始终坚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人生信条,他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态度,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生动诠释着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情怀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