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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中院贺洁副院长一行到隰县法院调研指导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19 16:58:55 打印 字号: | |

8月18日,临汾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洁一行三人莅临隰县法院调研指导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文锋,党组成员、副院长曹进明陪同调研。

贺洁副院长一行先后查看了我院东川人民法庭和下李开发区人民法庭。贺洁副院长对我院一年来在法庭建设、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为给予充分肯定,并与驻庭调解员亲切交谈,仔细翻阅调解档案资料,详细询问案件数量和工作模式。调研组一行围绕创建特色法庭,就下李开发区人民法庭的特色审判工作和调解工作新进展进行了深入研讨,并与全体驻庭工作人员亲切合影。

座谈会上,侯院长围绕“一年有变化、两年有地位、三年上台阶”对我院近四年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并对人民法庭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详细汇报。

民一庭庭长赵文岗指出,近年来党中央和最高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中院党组旗帜鲜明提出全市法院法庭工作“一院一特色”,年中成型、年底运转目标,人民法庭要按照实质化运行要求,干出特点、抓出亮点、形成品牌。

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锐传达了最高院杨临萍副院长在山西临汾座谈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会议精神,强调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结合地域生态环境特点和治理需求,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要注重发掘特色亮点,打造精品案例。

贺院长指出:自省高院(2020)41号文件下发以来,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求尽快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建设。针对我院人民法庭驻地的地域发展特色,提出三点建议:东川人民法庭要以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为抓手,下李开发区保护法庭要以营商环境为抓手开展工作,努力形成“一法庭一品牌”特色;在人民法庭建设过程中应主动汲取模范法庭的先进经验做法,派驻服务站深入工业园区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打造亮点特色;在立案、审判工作中对涉环境资源类案由中的民事案件做到应立尽立,形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模式,同时做好环境资源案件的统一管理、统一上报工作。

贺院长强调一要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做文章,持续深化诉源治理机制,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纠纷解决在基层;二要突出亮点,司法为民。继续抓好审判质效,提升案件质量,降低发改率,加强素能提升,夯实审判队伍基础;三要担当作为,廉洁自律。抓班子、带队伍、严纪律,不断净化司法环境,抓好清廉法院建设,打造“零违纪”法院;四要争先创优,争创一流。打造品牌,突出亮点,总结经验,树好典型,固化经验模式,凸显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五要深化改革,创优机制。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典型案例收集,提高调研水平,改变碎片化思维模式,点上开花、面上结果,整体工作上台阶。

侯院长表示,隰县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落实相关意见和建议,全面推动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实质化运行,充分发挥基层法庭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狠抓案件质效,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逐步打造出“党建+审判+司法宣传+诉源治理”隰法特色品牌,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上积极贡献出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