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执行利剑”行动开始后,在县政法委高度关注、院党组专项部署下,我院执行局全力出击,再次成功执行完毕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一案。
2017年1月,申请人王某某向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郭某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移送至隰县法院执行局,因被执行人在外地务工、申请人也未能提供其它相关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此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5月“三晋执行利剑”行动开始后,我院执行局干警再次重查旧案,因被执行人多年一直在江苏等地打动,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无果,我院执行局干警多方走访调查,经多次协商,案外人张某某(被执行人家属)代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案件终结、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执行完毕,执行永远在路上,执行利剑出鞘,守护农民工“薪酬”,让每一位胜诉当事人在维护合法权益的道路上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