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韩,老韩,帮我写个诉状,我要起诉孙某!”
寨子乡村民赵某情绪激动地来到隰县法院寨子乡诉源治理工作站,进门就喊特邀调解员韩根祥。
原来,去年秋天,赵某和孙某因收购苹果发生纠纷。买方赵某预付卖方孙某定金2000元,收购时却因苹果质量和数量等产生分歧,赵某一气之下拉走62筐苹果,孙某要求赵某支付货款。赵某认为,已付定金2000元加上自己雇工、运费等足以抵扣62箱苹果的价值,便没理睬孙某,孙某一纸诉状将赵某起诉。开庭时,赵某因情绪激动忘记陈述定金一事,法院依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赵某才想起定金的事情,心有不甘忿不平,决定起诉要回定金,所以有了开篇那一幕。
韩根祥是隰县法院在寨子乡人民政府设立的诉源治理工作站的特邀调解员,工作站刚刚揭牌就有群众上门要求解决纠纷,韩根祥明白心结还需心药解,诉讼不是最佳的解决方式,安抚了赵某的情绪,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赵某的思想工作“做生意有赔有赚,对方年龄大了,不要过分计较,年轻人眼光放长远,生意才能做强做大…”经过一上午的调解,赵某明白了症结所在,当即表示不再诉讼,但几天后,赵某又反悔。
为彻底化解这起纠纷,隰县法院的派驻法官与特邀调解员一起来到赵某家中,对其表示的困惑从法律角度一一给予专业解答,最终消除了疑虑。派驻法官趁热打铁向其解释生效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通过做工作赵某当场履行了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这起涉果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律是严肃的,但不是冰冷的。解开一对心结,化解一个纠纷,将诉源治理往深、往前、往后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是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今后的工作中,隰县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打造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诉源治理模式,为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