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妨害作证罪案件,打击了涉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良好健康的社会风气与秩序。
案情简介
1、2019年至2021年3月期间
被告人常某某先后多次向10名吸毒人员贩卖冰毒(甲基苯丙胺),共计出售人民币57300元,总重量48.43克。
2、2019年至2021年3月期间
被告人常某某在其居住的家中多次容留他人共同吸食冰毒(甲基苯丙胺)并提供吸毒工具。
3、2021年9月份
被告人常某某为了减轻罪行,多次打电话、发微信要求证人张某某帮其出具虚假证明,张某某同意后,按照被告人常某某的要求将书写好的虚假证言递交给办案机关。
4、2021年12月8日
在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常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庭审过程中,作为证人的张某某故意向法庭作出虚假陈述,致使案件延期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某某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且数量较大,依法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常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常某某以贿买的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结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常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提醒
我国刑法对于毒品犯罪的打击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法院也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充分发挥刑罚在预防和遏制毒品犯罪方面的作用。
所以,现实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坚决抵制毒品的诱惑,坚定地对毒品说“不”,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为净化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六十一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毒品一日不绝
禁毒一刻不停
我们将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
以司法利剑守护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