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隰县法院通过电话、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2016年12月26日,被告侯某某、王某某、侯晓某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并出具借条一张后向原告借款10000元,双方约定2018年年底还清无利息。借款后,三被告本息分文未付,2018年8月28日经结算,三被告共欠原告利息8000元,当日给原告立借据一张。后经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原告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亢水清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同时诉争数额较小。考虑到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并最大程度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亢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被告释明履行法律义务的责任和规避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随后通过一次次的电话、微信沟通,及时表达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逐步消除原、被告之间的隔阂,双方对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还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全民共同抗疫时刻,隰县法院在防控同时不断研究创新办案新模式,因案制宜,采用网络、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案件调解,尽可能减少群众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尽最大努力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做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