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兼顾疫情防控和刑事案件审理工作,确保刑事诉讼不停摆,同时减少人员聚集,隰县法院探索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积极推进疫情期间的审判工作。
3月6日,隰县法院对一起合同诈骗刑事案件进行了远程公开开庭审理。因取保候审被告人丁某身处湖北疫区,短期内无法到庭。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在征求被告人同意后,及时与公诉人、辩护人进行电话沟通,决定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
开庭前,合议庭成员在技术人员的配合下,对互联网法庭的网络条件、设备和场所进行了调试,做好了庭前各项准备工作。
上午9时30分,随着法槌的敲响,一案两地的“云”上审理开始了。庭审中,在案件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公诉人通过视频讯问、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通过视频回答问题、进行质证、最后陈述等。在技术处干警的配合下,整个庭审过程实时记录保存,声音画面较为清晰,庭审秩序井然,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上午10时30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合议庭综合考虑被告人丁某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退赔谅解、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对被告人丁某的犯罪行为依法作出判决,并当庭宣判。
隰县法院将以此次网络庭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总结和完善网络庭审经验,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证庭审工作不间断,充分履行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服务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院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