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2个省区市辖区内法院全面试点“移动微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截至2019年10月31日,移动微法院注册当事人已达116万人,注册律师73200人,在线开展诉讼活动达314万件。
这是最高法4日发布的《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显示的数据。白皮书说,我国法院大力建设推广以微信小程序为依托的“移动微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利用人脸识别、远程音视频、电子签名等技术,用手机登录移动端在线完成立案、送达、开庭、证据交换、调解等诉讼活动,实现当事人指尖诉讼、法官掌上办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各地法院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科技。在区块链领域,最高法已建设“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完成超过1.94亿条数据上链存证固证。在大数据领域,最高法建设了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可以实时汇集全国3507个法院的审判执行、人事政务、研究信息等数据,目前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审判信息资源库。在人工智能领域,各地法院积极开发各类智能化审判辅助系统,不同程度实现案件繁简甄别分流、案件智能画像等功能,成为法官办案和群众诉讼的有力辅助。
“我们大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着力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相融合、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机制相衔接的诉讼服务体系。”李少平说,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解纷渠道和选择,解纷效率大大提升。
“实践中还有部分人不熟悉或者不适应通过在线方式开展诉讼活动。对此,我们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截至目前,三家互联网法院约有9%的案件是通过线上线下混合模式审理结案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表示,人民法院努力提供多样化诉讼方式选择,全方位加强互联网司法宣传引导,提供立体化、全天候、零距离的诉讼服务和指引协助,确保每一位有意愿的当事人能够享受互联网司法的便利。